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平安汕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汕头市创建平安汕头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营造创建平安活动的舆论氛围,使创建平安成为全体检察干警的自觉行动,成为社会的共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汕头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创新形式、拓展渠道,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创建平安汕头的总体部署、目标任务和社会意义,宣传检察机关参与创建平安汕头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充分调动全市检察干警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创建平安汕头实践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共创共建共享平安汕头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广泛深入宣传创建平安汕头的重大意义、理论创新和美好愿景,宣传平安汕头与幸福汕头,平安创建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的关系;宣传全市创建平安汕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各阶段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重要部署;宣传市创建平安汕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创建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
(二)广泛深入宣传检察机关在创建平安汕头中的职能作用,宣传《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参与平安汕头建设的工作意见》及其分工实施方案。
(三)广泛深入宣传我市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格执法办案,积极参与平安创建的工作情况、具体措施和取得的成效,适时适度宣传检察机关查办危害平安建设的一批典型案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惩处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广泛深入宣传检察机关组织、发动、激励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工作机制和渠道,及时报道依靠群众搞创建、抓好创建为人民的社会反响。
(五)广泛深入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报道检察机关参与平安创建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以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平安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
(六)广泛深入宣传检察机关平安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和谐安宁的平安价值观和平安理念,培育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开展道德讲堂、检察书院等文化活动,大力弘扬社会功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培育知足常乐、廉洁守法的社会心态,共同参与营造开放包容、守望互助、见义勇为、惩恶扬善的社会氛围。
三、主要安排
(一)精心组织内部宣传
1、组织专题学习会。各基层院、市院各部门组织开展创建平安汕头专题学习会,深刻领会相关会议和文件的精神,切实提高对平安创建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激发干警参与平安创建的内在动力。(责任部门:各基层院、市院各部门)
2、依托青年检察官论坛,组织全市青年检察官开展“创建平安汕头”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行动,提升能力。(责任部门:汕检青联)
3、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发动全市检察干警撰写心得体会、作主题发言和宣讲,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责任部门:政治处)
4、在办公楼悬挂、张贴名言警句,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平安、法治先行”等宣传标语,努力在机关内部营造平安廉洁的文化氛围。(责任部门:平安办、技术科)
(二)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1、在办公楼周边区域张贴、悬挂“深化平安建设、推动科学发展”、“ 创建平安汕头、构建和谐社会”等宣传标语、口号,着力营造平安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责任部门:平安办、计财科)
2、在有关街道、村居、学校设置检察机关创建平安汕头宣传栏,制作相关的流动宣传展板及手册,推动创建平安汕头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责任部门:预防科、计财科)
3、在全市25所中职学校继续开展“百堂法制课进校园”活动,围绕校园毒品犯罪预防、网络犯罪预防等专题进行普法教育,助推平安校园建设。(责任部门:汕检青联、预防科)
4、扎实开展检察机关专项举报宣传活动,集中动员和接受广大群众对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等方面的举报,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大型户外法律咨询活动等,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支持检察机关推动平安汕头建设。(责任部门:控申科、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
5、编印《检察机关创建平安汕头宣传手册》,将市委、市政府创建平安汕头的重大部署,检察机关参与平安建设的工作部署,有关平安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报电话和网址汇编成册,面向社会广泛发送。(责任部门:平安办、公诉科、控申科)
(三)突出抓好新闻宣传
1、按照市平安办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组织媒体采写刊发新闻稿件,及时报道我市检察机关参与平安创建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重大成果。(责任部门:研究室、宣传中心)
2、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适时召开检察机关参与平安创建的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气会、媒体约谈采访会等,向媒体发布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查办职务犯罪等职能,积极参与平安创建的工作情况。(责任部门:平安办、宣传中心)
3、积极参与市平安办举办的各类集中宣传活动,主动开展并组织好涉及检察工作的各项宣传报道,彰显我市检察机关积极行动参与平安创建的信心和决心。(责任部门:研究室、宣传中心)
(四)切实做好网上宣传
1、在检察门户网站开辟创建平安汕头宣传专栏,宣传我市检察机关参与平安创建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责任部门:研究室、宣传中心)
2、在检察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群众对各种危害平安建设犯罪的网络举报。(责任部门:控申科)
3、设立网络发言人,组织网络舆情研判,及时收集群众对检察机关参与平安创建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网上舆情引导。(责任部门:技术科、宣传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创建平安汕头是当前全市上下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检察工作的重点。各基层院、市院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平安创建宣传纳入工作安排,认真抓紧抓好。要按照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主动性、能动性和积极性,大胆创新宣传载体和渠道,积极营造创建平安汕头的强势舆论氛围。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舆论宣传既是平安创建的重要内容,又是推动创建的重要动力。市院已经成立院领导任组长的宣传领导小组,指定专门负责人、发言人、信息员和联络员,各基层院也要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成立创建平安宣传组,配齐力量并开展培训,确保宣传工作更加有效开展。
(三)加强素材报送工作。各基层院、市院各部门要落实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向市院平安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要指定联络员,增强日常联络、情况报送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市院平安办要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商讨各阶段强化宣传工作的新对策、交流经验做法,增强工作合力,强化宣传实效。
(四)正确把握宣传原则。要严格按照全市创建平安汕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开展,紧扣创建平安汕头这一主题和“四个转变”的核心来谋划,坚持正面引导为主,着眼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着眼于振奋精神、鼓舞士气。要增强政治敏感性,严守宣传纪律,严把审核关。宣传动态、阐释理论、报道案例等,都要严格按照市的有关要求实施宣传。要切实加强网上舆情监控,正确有效地应对舆情。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与市院平安办联系,由市院平安办向市平安办请示协调,避免对创建平安形象造成负面影响。重要情况、重大案件和涉及敏感问题的宣传稿件要及时送审,主动协调新闻媒体统一有关宣传报道口径,审慎运用检察门户网站报道案例,牢牢把握宣传主动权,防止出现宣传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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