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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一起特大固体废物走私案
时间:2018-07-09
  近日,市检察院依法对一起特大固体废物走私案涉案1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该案是“蓝天2018”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海关查获的最大一宗废物走私案。
  自2014年以来,国内货主郭某、范某、李某、何某等人在不具备法定固体废物进口和加工资质的情况下,长期对外订购废五金等固体货物,伙同戴某等通关团伙,利用通关团伙所控制的佛山、清远等地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伪报收货单位,逃避海关监管,以包柜方式走私进口废铜等固体废物约20万吨,案值约人民币22亿元。
  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依法派员提前介入该案侦查,对证据收集与固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指导。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对该案1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以涉嫌走私废物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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