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职能作用,强力推进练江综合治理工程,6月27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文艾带领调研组到我市开展练江流域公益诉讼工作调研,走现场深剖析,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切实为破解练江综合治理难题出招亮剑。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健、副检察长林列坤、潮阳区检察院检察长陈辉光、潮南区检察院检察长黄灿辉参加调研。潮阳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志荣,潮南区副区长刘燕飞陪同相关活动。
调研中,省检察院调研组一行沿途实地察看了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谷饶镇污水处理厂等项目设施建设情况,详细询问项目建设的进度以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同时深入潮阳区练江段及印染企业污水处理等现场,身临其境感受“垃圾围江”“污染扰民”所引起的尴尬场景,进一步了解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情况。
深入现场察看后,调研组在市迎宾馆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检察院和潮阳、潮南区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特别是练江流域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汇报。
张健检察长在会上指出,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以法律监督为主线,以司法办案为抓手,以练江整治为重点,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特别是在2017年专门成立了加强环境保护暨练江综合整治专项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实施《汕头市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加强环境保护暨练江综合整治专项检察工作。近日,市检察院牵头市监察委、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通告》,提升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震慑力。他强调,练江整治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紧要关头,两级检察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关于练江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要整合办案力量,加大刑事打击和法律监督力度;要遵循监督规律、探索监督方式,特别要利用公益诉讼工作手段,让实施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促进解决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黄文艾副检察长对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特别是在推进练江综合整治方面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方式创新、成效明显,并对接下来的工作开展提出六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要求,对提高检察机关的地位和影响力具有积极作用。二是要以办案为中心,突出工作重点。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要通过办理案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作用。三是要加大工作力度,在练江流域综合整治上有所作为。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是当前中央、省委、市委高度重视的重点工作,检察机关要积极谋划,投入力量,抓好落实,全力服务大局。四是要有担当、有责任心、有信心、有激情。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要拓宽工作思路,想办法多沟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注重公益诉讼工作效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五是要提高主动意识,转变以往民行工作“等案上门”的观念。要主动出击,深入现场,摸查钻研,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六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履职能力。注重培训交流,积极主动向有经验的单位学习取经,并且充分利用网络,建立案例库,通过典型案例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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