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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专题研讨会
时间:2017-04-25

  4月25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专题研讨会,对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行再学习和深入研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健主持会议并作宣讲发言,与会的处级领导干部结合全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专题培训班学习情况,畅谈各自的学习体会。
  会议认为,在我省即将召开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谋划未来五年发展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东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广东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为广东发展把脉定位,充分展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性、真理性、指导性,是对广东未来工作的总定位,是推进全省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和根本行动指南,完全符合广东、汕头实际和全省、全市检察工作实际,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在学深、悟透、力行上狠下功夫,把全市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检察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切实用重要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统领检察工作。
  会议强调,“四个坚持”是广东改革发展的旗帜、方向和原则,也是全省、全市检察工作的旗帜、方向和原则;“三个支撑”是广东的使命担当和发展路径,与检察工作的职责任务紧密相关;“两个走在前列”既是广东发展的奋斗目标,也是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围绕贯彻落实“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站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性;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站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群众安居乐业的工作立足点,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
  二要准确领会“四个坚持”,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会议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总书记批示要求,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依规治国的重大关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坚定不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深刻内涵,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并用新的理念指导推动检察事业理念创新和工作创新。准确把握中央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尤其是新阶段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检察改革的目标任务,根据检察职责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面落实好各项改革措施,努力在解决影响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深层次问题上取得实效。
  三要深刻把握“三个支撑”,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履职尽责。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决策部署,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好检察职能。一是突出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应对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股权融资以及化解产能过剩、职工安置、征地拆迁等过程中的涉法涉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严肃查处侵害企业产权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侵害产权案件。二是突出服务保障创新发展,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对涉及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律监督,加大对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严肃查办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支持政策落实、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妥善办理科技人员犯罪案件,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动力。三是突出服务保障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市检察院要组织人力深入汕头华侨文化经济试验区开展调研,研究出台服务保障措施,有针对性做好金融检察、职务犯罪预防、企业法律服务等工作,营造厚植开放的发展氛围。要坚决打击走私、非法集资、地下钱庄、合同诈骗、金融诈骗、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服务保障好我市建设创新型经济特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和粤东中心城市。
  四要主动对标“两个走在前列”,努力实现各项检察工作赶超进位。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始终保持实干担当、奋勇争先的精神状态,下大力气破难题、补短板,努力实现各项检察工作赶超进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继续当好粤东检察工作排头兵。一是以“创文强管”为统领从严从实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三是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深入推进环境保护暨练江综合整治专项检察工作,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专项立案监督,扎实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试点、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试点等工作,着力提升检察监督工作实效和水平。四是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以更坚实的步伐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院领导、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和部门负责人直接办案制度,建立健全检察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基本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五是坚定不移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把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培训、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信息化管理等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在会上,张健检察长还就全市检察机关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提出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两级院党组要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检察长要担负起学习宣传贯彻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宣讲、带头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层,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检察干警学深学透、融会贯通。
  二要丰富学习载体,深化理论研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座谈会、青年检察官论坛、硕士论坛等形式,组织认真学习研讨,做到深入学、经常学、持久学,不断深化对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理解和把握。主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到检察机关开展专题辅导讲座,面对面为干警进行理论阐释和宣讲。
  三要强化督促检查,提升学习效果。市院政治处、机关党委、检务督察室要加大对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督促检查,列入重点督察事项,加强跟踪督办。参照省委、市委和省院做法,市院要组织班子成员分赴基层院督促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学习宣传贯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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