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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时间:2017-04-18

  4月17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部署,研究我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当前一项主要政治任务,坚持以重要批示为统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加快汕头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我省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东发展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也是对广东干部群众的厚爱、期望和鞭策,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批示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完全符合广东、汕头实际,是各项工作的重要思想武器和根本行动指南,对做好全市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深化学习研讨,迅速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热潮。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热潮,各基层院、市院各部门、各党支部要精心制定学习方案,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会、青年检察官论坛、硕士论坛等形式,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深化对重要批示精神的理解和把握。要把学习重要批示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月对政法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使广大干警自觉用重要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两级院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上率下,同时要深入分管线条和部门开展督导,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学习宣传贯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结合汕头实际,以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统领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会议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要联系实际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在加快汕头全面振兴发展中展现检察机关的新作为新贡献。一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依法严厉打击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的各类犯罪,进一步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要紧紧围绕“创文强管”大局,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常态化推进环境保护和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检察工作。三要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继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重点打击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贪污贿赂犯罪,坚决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犯罪。四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扎实推进刑事检察监督、民事检察监督、行政检察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未成年人检察监督等工作,下大力气破难题、补短板,提高监督能力水平,真正以监督工作树立检察机关公信力。五要坚决落实改革主体责任,狠抓司法责任制改革等四项司法改革任务落地生效,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统筹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基本完成司法改革任务。六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崇德尚法、为民担当、创新实干”作风建设年活动,驰而不息抓好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推动检察机关管党治党更加严紧硬,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七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树品牌”主题实践活动,固强补弱、精准发力,努力创特色、建品牌、争典型,以高品质的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好我市加快建设创新型经济特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和粤东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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