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汕头市检察机关服从创文大局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醉驾犯罪
时间:2016-10-25

       为积极参与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强化城市管理工作,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醉驾犯罪的打击力度,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下称醉驾案件)受案数明显上升。6月1日至今,全市公诉部门共受理醉驾案件219件219人,比今年前5个月增加了128%,提起公诉205件205人,起诉率达99%,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服从创文大局,依法从严从快审查起诉醉驾案件。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陈良贤书记关于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的指示精神,坚持把打击醉驾犯罪作为推动我市创文强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狠抓落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要态度坚决、措施具体,全力以赴投入到打击醉驾犯罪专项行动中,切实将市委指示贯彻好、落实好。全市公诉干警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审查起诉醉驾案件,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醉驾案件审查起诉平均时长为10小时,每一案件均确保在法定时间内审结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无一案件延期。随着打击力度加大、公安机关移送醉驾案件突增,为确保能够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案件,各基层院公诉干警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完成任务。节假日期间,各基层院公诉部门还安排干警在岗值班,随时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醉驾案件。同时,为缓解基层院案多人少的困难,市检察院借鉴去年协助基层院办理“3+2”案件的做法,充分运用公诉一体化办案模式,先后安排市检察院公诉业务骨干20余人次下基层支援,有效提升基层办案效率和案件办理质量。
       二、强化分析研判,找实找准办理醉驾案件重点难点问题。在“6.10”黄河路交通肇事案发生后,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专门落实公诉部门深入分析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醉驾案件和法院判决情况,找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打击防范对策,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委,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安排公诉部门检察官办案组对司法实践中办理醉驾案件的难点问题,以刑法、刑诉法、刑诉规则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为框架,参考借鉴全国各地打击醉驾犯罪的案例,结合我市实际,就醉驾犯罪的立案标准和强制措施适用、机动车和道路的认定,对诉讼证据的要求和不诉、免于刑事处罚、缓刑的适用以及处罚金的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统一办案标准,形成打击合力。
        三、加强监督指导,确保醉驾案件办理质量。市检察院近期进一步完善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把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醉驾案件纳入到提前介入范围,要求检察人员参与现场勘查、旁听讯问、阅看证据材料、参加案件讨论,协助侦查人员及时把握案件性质,引导收集、固定证据。进一步加大审判监督力度,要求各基层院对法院轻判等问题,积极通过抗诉、纠正违法等形式行使监督职责。针对前阶段醉驾犯罪的判决缓刑适用偏多等问题,市检察院要求各基层院对尚未生效判决进行认真审查,凡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不含3个月)以下以及缓刑的案件,一律报市检察院备案审查。同时,要求各基层院从严控制对醉驾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拟作不起诉决定的,须提前报市检察院审查同意。
       四、注重综合施策,强化对酒驾、醉驾行为的源头治理。把加强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贯穿于办理醉驾案件全过程,及时主动公开案件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如对社会关注度高的“6.10”黄河路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纪某亮、“6.21”礐石大桥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陈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市检察院均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公布案件办理情况,同时采用群众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形式,先后发布了十余篇关于酒驾、醉驾危害性的原创文章,在网络中倡导积极健康的酒文化,获得了网友们的点赞。深入开展“举报宣传周”、“百堂法制课进校园”、检察官“五进”等活动,通过面对面的以案释法、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人民群众对酒驾、醉驾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做到从源头上预防酒驾、醉驾行为。与此同时,严肃检察干警的办案纪律和行为规范,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院务会、各部门学习会,定期编发短信提醒,组织开展青年检察官论坛等,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通知精神和相关纪律规定,坚决杜绝执法办案中的徇私枉法,坚决杜绝检察干警酒驾、醉驾行为,以自身的严格公正执法和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

粤ICP备191410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