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小东带队莅汕开展检察改革情况专项督导工作,充分肯定我市检察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所取得的成效,要求汕头两级检察院继续蹄急步稳、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为全省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健,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宏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列坤,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海波和澄海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督导座谈会。
会上,张健检察长向督导组汇报了履行改革主体责任、推进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和各项检察改革重点任务的情况,并针对推进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去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抓改革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思想政治工作,形成抓谋划、抓部署、抓落实的常态化机制。全力推进四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分两批选任员额内检察官174人,分类组建符合检察权运行规律的办案组织,建立明晰统一的权责清单和完备的监督制约体系,检察官在职责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并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市检察院还率先完成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同时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聘用制辅助人员,解决了检察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共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2件,其中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1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2件。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机制,促进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双提升”。
李小东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我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认为市检察院党组统筹有力、谋划细致,特别能把上级改革精神与汕头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四项司法体制改革和各项检察改革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工作机制得到优化,工作成效得到彰显,尤其在人员分类管理、员额分配、办案组织建设、考核评价制度上做了充分有效的探索,改革工作做得实、做得细、做得透,为全省检察机关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督导组同时对我市检察机关下一步的改革工作提了几点要求:一要继续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作为改革的重点,确保司法权力明晰、司法责任归位、司法保障落实。二要进一步优化办案组织运行形式,不断推进办案组织专业化建设。三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检察权运行的质效管理。特别要建立案件研讨机制,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检委会运行机制,科学界定检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四要处理好领导干部办案问题,确保入额检察官都在一线办案。五要继续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机制。
10月21日上午,李小东副检察长还带队深入澄海区检察院派驻东里镇检察室开展实地调研,详细察看了检察室办公场所和工作台帐,并认真听取派驻工作情况汇报。他要求我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的平台作用,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特别要完善派驻检察室和本院侦监部门的内部协作机制,强化对公安派出所的捕后监督和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监督,提升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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