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检察院向2名贫困刑事被害人家属发放救助金
时间:2016-09-30
近日,澄海区检察院先后向2名因刑事案件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急需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家属王某深、叶某文发放救助金2万元,缓解其家庭经济压力,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经调查,王某深系被害人朱某青的丈夫,朱某青在一宗交通肇事案件中受伤致死,犯罪嫌疑人罗某辉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却未对王某深一家做出赔偿。王某深一家生活非常拮据,家中有年老母亲常年生病,两名未成年的女儿尚在读书,家庭经济依靠朱某青和丈夫王某深打零工勉强维持,而朱某青因交通事故被撞身亡,以及朱某青受伤后花去的医疗费用,使这个家庭经济更是雪上加霜。叶某文系被害人叶某丰的父亲,叶某丰在一宗交通肇事案件中受伤致死,年仅17岁。交通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高某华仅支付叶某丰一家7000元的医疗费,此外没有达成赔偿协议和支付其他赔偿。叶某丰家庭经济困难,受伤后的治疗花费了50多万元,均是向亲友所借,这使叶某文一家陷入困境。
该院在获悉上述2名刑事被害人家属的困难后,及时进行审查核实,认为均符合刑事被害人救助的条件,遂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向2名刑事被害人的家属各发放1万元的救助金,缓解他们家庭经济压力,帮助早日走出困境。
近年来,澄海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率先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设立救助基金,及时救助因受刑事伤害致家庭陷入困境,急需救助的贫困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自该制度实施后,该院已向9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救助金共计1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