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检察院制定工作意见服务基层治理工作
时间:2016-01-12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基层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汕头市检察院制定出台《汕头市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基层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切实担负起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重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危害基层稳定、影响农村改革和侵害基层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服务保障基层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大打击整治力度,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一是坚决打击影响基层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配合公安机关深入开展“3+2”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发生在农村的严重暴力犯罪、涉黄赌毒犯罪以及乡霸村霸等犯罪,坚决打击阻碍重点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促进基层治安秩序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二是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农村资源环境的刑事犯罪。继续深入开展 “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及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相关案件,防止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认真落实高检院挂牌督办练江流域环境污染案件的部署要求,加大立案监督和相关刑事案件办理力度,服务保障练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三是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促进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围绕基层治理突出问题,结合办案积极提出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的检察建议,促进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检察官“五进”活动,充分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
二、大力惩防职务犯罪,建设基层廉洁高效政务环境。一是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结合市委部署的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和案件查办专项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大对基层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尤其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二是突出查办涉农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把资金投入规模大、易出问题的领域、项目和环节作为办案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突出查办贪污挪用、侵占私分支农惠农补贴资金或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维护基层群众切身利益。三是探索建立与涉农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涉农部门的配合,形成以检察机关为主导、相关行政部门协作的涉农检察工作联系制度。以涉农资金使用和政策落实作为监督重点,建立起各部门协调联动,集监督、预防和打击为一体的工作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和政策执行到位,保障农业农村发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四是深化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紧紧围绕农田水利、河道改造、土地管理等农村和农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建设,深入开展系统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结合办案加强预防对策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建议,促进基层组织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以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为依托,加强对涉农职能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干部的廉政警示教育,促进形成良好的政务村务环境。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基层群众合法权益。一是进一步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室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的一线平台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监督,特别要把涉农检察作为基层检察室的工作重点,积极协助查办涉农职务犯罪、破坏农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犯罪,依法处理涉及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等纠纷和案件,服务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加强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常态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加大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积极开展行政违法检察监督试点工作,针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适时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深入推进对公安派出所的刑事执法监督试点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在源头上、起点上不滑坡、不降准。三是健全完善基层“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各区县“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各基层检察院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席会议、案件咨询、案件移送、重大案件情况通报等制度,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促进基层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四是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选取一些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作为切入点,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严格落实诉前程序和审批制度,加强内外部协调配合,努力实现公益诉讼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深化社会矛盾化解。一是畅通基层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坚持日常接待、检察长接待与远程视频接访相结合,建立完善基层群众信访便捷通道,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探索在乡镇、街道设立检察联系点,在村居、企事业单位聘请检察联络员,就地开展诉求受理、法律救助咨询等工作,形成覆盖基层各村庄社区的服务群众网络。二是健全涉检信访预警分析通报机制。完善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重大敏感案件和热点问题的分析研判。健全涉检矛盾纠纷常态排查化解、特别防护期重点排查等工作机制,注意收集和掌握苗头性、预警性的情报信息。坚持涉检信访案件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分析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重信重访、减少越级访。三是主动参与社会矛盾调处化解。完善检调对接工作制度,对依法处理的刑事案件、民事申诉信访案件,联合综治维稳组织调解矛盾冲突、协调利益关系、修复社会关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结合全市“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探索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机制。落实谁办案、谁普法责任,强化以案释法等工作,积极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在基层形成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