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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民行处领导莅汕调研指导民行检察工作
时间:2015-09-10

    9月9日下午,省检察院民行处处长蔡永珊带领调研组莅汕调研指导我市民行检察工作,并就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及民行检察监督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少荣,调研员刘爱平出席会议,市检察院民行科全体干警以及各基层院分管民行工作副检察长、民行科长参加会议。

座谈会现场

    座谈中,省检察院调研组认真听取了今年以来我市民行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对我市民行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肯定。调研组认为,汕头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在公益诉讼试点前期准备过程中注重广泛调研,为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逐步推广夯实了基础,在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工作中也进行了深入探索,民行检察工作卓有成效。同时,调研组也对我市民行检察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要准确把握民行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要以检察体制改革为契机,拓宽视野,主动作为,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探索民行检察监督的新方法、新途径。二是要积极、稳妥抓好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要将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信息汇报,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向市委、人大汇报,主动与法院沟通交流,形成外部协调顺畅、内部联动有力的工作格局,确保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要继续学习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工作。要进一步加大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结合办案实践,深化认识,厘清思路,准确理解有关新规定,在思考总结的过程中积累行政检察监督有益经验。四是要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和执行监督力度,提高抗诉再审改变率和检察建议采纳率。要准确把握民行检察职能定位和工作规律,将调解书、诉讼违法和滥用执行权作为民事检察和执行监督的重点,积极探索审判监督的难点问题。五是要重视民行队伍办案能力提升。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民行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和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民行检察的司法公信力。
    座谈中,吴少荣副检察长表示,我市检察机关民行部门将按照省院统一部署和调研组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民行检察工作在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更新民行检察工作发展理念和模式,逐步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推进民行检察工作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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