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机关强化群众举报工作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时间:2015-06-24
为最大限度发挥群众举报在揭露和查处职务犯罪中的作用,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扎实深入开展。
一是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完善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机制,群众除了日常的来信、来访举报外,还可以通过“12309”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和汕头检察门户网站(www.stjcy.gov.cn)在线举报信箱进行举报。建设“一站式”服务的控申接访大厅,坚持每月10日、20日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加强视频接访、领导下访巡访、派驻镇街检察室就地接访等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尽量减少群众诉累。
二是强化线索管理和举报初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的部署要求,对所有举报线索统一由举报中心受理分流,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线索统一组织评估、初查、督办,防止线索处理的随意性。认真做好实名举报人接访工作,在接访工作过程中注重发现和挖掘有价值的线索,不断提高成案率。
三是加强跟踪反馈和举报答复工作。建立举报线索备案审查制度,对分流到有关侦查部门的举报线索,加大跟踪反馈、催办督办、责任追究力度,防止线索积压等情况的发生。实行实名举报回复制,对实名举报做到有举报必有回复。
四是加大保护和奖励举报人力度。实行严格的举报信息保密制度,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和线索内容。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坚决予以严肃查处,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制定《奖励举报有功人员试行办法》,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给予举报人适当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