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反贪局采取有效措施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2015-04-17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检察院反贪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下大力气查摆整治司法办案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的问题。
一、重视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该局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许瑛同志任组长,市院反贪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确保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紧紧围绕端正司法理念和司法作风,找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了《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查摆整治的八个方面重点问题细化为20个具体问题,要求全体反贪干警逐一对照检查,下大力气整改落实,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重视学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先后组织反贪干警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院和市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等内容,大力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筑牢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根基。要求每名反贪干警根据学习内容,认真完成学习记录,撰写学习心得,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规范司法行为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人民群众对规范司法行为的新期待,切实增强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重视工作落实,全局干警参与。一是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照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省院郑红检察长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列举的突出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先行初步梳理排查出本部门存在的七个方面的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并要求每位干警排查个人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二是要求全局各科室、各基层院反贪局和全体反贪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梳理排查出来的不规范司法行为,边查边改,同时制定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方法措施,继续深入查找问题并逐项落实整改。三是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严格依照程序行使权力,使规范司法行为成为新常态,让规范司法变成每位反贪干警的办案习惯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