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得到省院督导组充分肯定
时间:2015-03-20
3月18日至19日,省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陈少尹带领督导组莅汕,对我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检察院检察长赖德贵出席督导检查汇报会。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检察机关严格按照高检院、省院的部署要求,坚持从严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安排,扎扎实实做好动员部署阶段的各项工作。一是及时动员部署,健全工作机构。先后以党组扩大会、院务会、推进会的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直面问题。成立了由赖德贵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抽调政治处、研究室、监察室、检务督察室、案管科的骨干力量,组成了综合协调组、资料宣传组、督察考评组等三个专职小组。二是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方案。根据我市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工作责任、时间要求。方案把高检院确定的八个方面整治重点问题细化为30个具体问题,涵盖了检察环节司法办案的方方面面,特别是围绕上级新近出台的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提出了一些更具针对性的重点整治内容,进一步明确办案底线和纪律红线。三是强化问题导向,边学边查边改。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院务会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警示教育等形式,大力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题教育。落实专人编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学习资料汇编》,同时在检察内网开设专项整治工作专栏,在院里设置宣传专栏,在电子屏滚动播放专项宣传标语,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在此基础上,市院要求各基层院、各业务部门围绕高检院确定的八个方面重点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制定出初步查摆的问题清单并落实整改。四是建立工作机制,扎实稳步推进。实行挂点联系制度,由市院班子成员每人挂点联系1个基层院;建立问责制度,明确两级院检察长、分管领导、各业务部门领导是本单位、本线条、本部门司法规范化建设的责任领导;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把规范司法行为情况纳入督查范围,与业务督办、检务督察结合起来;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原则要求,以信息报送的刚性要求倒逼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省院督导组对我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的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检察机关专项整治工作有三个突出亮点:一是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抓得紧。市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规格高,党组动员部署、全院学习研讨都很到位。二是突出工作重点,专项整治工作抓得实。方案制订、阶段性的工作安排都很具体实在,特别是结合实际梳理了30个重点整治问题,既全面又有针对性,为各单位、各部门查摆整治不规范司法行为指明了方向。三是注重联系实际,专项整治工作抓得细。工作谋划细致扎实,能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并制订详细的工作安排表和问题台帐,为下来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督导组同时对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五方面的意见建议:一要抓基础,在深化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要把思想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进一步增强干警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要抓重点,在找准存在问题上下功夫。要广开言路,广泛征求听取意见,敢于自我揭短亮丑,使查摆的问题既有广度、又有深度。三要抓关键,在落实整改措施上下功夫。要针对查摆的问题对症下药,整改措施要具体、实在、长效,同时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四要抓典型,在正反两方面引导上下功夫。既要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也要抓住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五要抓协调,在上下统筹谋划上下功夫。市院处于中间环节,对上要做好与省院专项办公室的沟通联络,对下要协调指导各基层院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在汕期间,省院督导组一行还到澄海区院、南澳县院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