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下称《同录规定》)的要求,确保全市认罪认罚案件统一规范适用,在《同录规定》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前,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会议,就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行部署。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进一步主动规范和约束检察履职行为,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要深刻认识《同录规定》在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促进实现司法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作用,及时组织一线办案人员认真学习,确保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要求落实到每个认罪认罚案件中。
会议强调,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要加强对同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重点从同录场所和同录设备的保障、与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协的沟通协商、人员配备和培训、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认罪认罚同录工作顺利开展。
会上还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操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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