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4年05月19日 星期日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宣传

我为群众办实事|金平区检察院到汕头市第九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时间:2021-05-14 18:55:19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做好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条例的宣传者,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金平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干警到汕头市第九中学,为师生们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640.webp.jpg

课上,担任第九中学法治副校长的综合业务部干警以“‘未’你而来,与你‘童’行”为题,详细解读了从2021年6月1日起即将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发生在同学们身边鲜活、真实的典型事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及带来的严重后果;并针对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作了讲解,引导同学们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同时还向同学们讲述了《刑法》规定的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触犯刑法哪些罪名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法治课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不仅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加深了对违法犯罪的认知,增强了法治观念,今后一定要自觉遵纪守法,远离犯罪,做一名学法知法守法的新时代优秀青年。

下来,金平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未成年人普法中的作用,把开展多形式的送法进校园活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实践,加强检校合作,为营造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