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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控辍保学” 义务教育“一个都不掉队”

时间:2023-12-11 18:57:13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义务教育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保护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仅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近日,金平区检察院就两名涉案未成年人在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情况,向其所在街道发出检察建议,并得到及时落实,让“迷途少年”不再“失管掉队”。

金平区检察院在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中发现,林某某、李某某等涉案未成年人系辖区初中学段学生,但均以家庭变故为由长期向学校请假或办理休学,期间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且直至案发仍未返校复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述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以长期无正当理由请假、休学的方式“隐性辍学”,所在学校应及时落实书面报告制度、采取有效的劝返措施;相关职能部门也存在履行控辍保学职责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形,侵害了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防止未成年人因失、辍学误入歧途,金平区检察院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并进一步摸清各自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督促、指导学校及时落实书面上报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隐性辍学”未成年人尽早回归学校继续完成义务教育;同时,加大对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真正把“控辍保学”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

目前,通过辖区、学习和家长的多番沟通,其中一位涉案未成年人李某某将于明年秋季招生时报名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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