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近日,市检察院积极部署推动,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汕头海关缉私局、汕头海警局等单位印发《关于强化协作配合 共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涉案企业合规在侦查、检察、审判环节全流程适用。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新履职方式。为更加有效地惩治和预防企业犯罪,规范涉企案件办理,市检察院在加强审查起诉阶段运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促使涉案企业“真合规”“真整改”的同时,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围绕合规程序端口适当前移和向后延展等问题,积极与相关单位探索研究,在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案件信息通报、提前介入侦查、协作开展合规调查、各环节合规互认等协助配合措施达成了共识,并出台《意见》,有效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在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规范化运行,助力提升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来,汕头市检察机关将以《意见》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与侦查、审判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合力强化企业合规监督,高质效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助力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为推动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司法制度提供汕头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