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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日|警惕!这种行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时间:2023-04-12 18:53:4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国家安全与我们息息相关

维护国家安全

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

一旦放松警惕

就会掉入不法分子的陷阱

看似普通的一张照片、一段视频

都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

案情回顾

被告人小刘(化名),为了兼职赚取外快,使用手机下载境外聊天软件和翻墙软件,并添加境外人员甲为好友。甲以提供相应报酬招引小刘为其拍摄、提供军舰出入港的照片、视频。小刘多次用手机拍摄海军军舰出入港的照片、视频,并通过该境外聊天软件发送,共获利四万余元。经鉴定,小刘发送的照片、视频涉及机密级军事秘密。最终,小刘因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检察官说法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各类网络交友软件成为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的温床,有不法分子以此为平台,利用具有诱惑性、误导性的言辞以及一定报酬,来骗取国家秘密、情报。若我们对国家安全相关知识和法律缺乏了解,没有对陌生人保持警惕,则极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猎物”,在“高报酬”的诱导下,提供不当、敏感的照片、视频,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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